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
发布日期:2024-06-04 18:31:20
导读 哈喽,小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我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哈喽,小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我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首先破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该公司的破产只要不是自己的违法行为或者明显管理上的失误所导致的破产就没有法律责任这一说了!以下是董事、监事以及高管的具体职责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第十三条 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3、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4、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5、第十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
6、第十五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7、对于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当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
8、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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